亳州市充分发挥土地要素支撑 加快推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来,亳州市积极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土地要素支撑,加快推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产业布局。科学编制《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快完善高新区交通、水利、能源、信息化基础设施,着力构建安全高效、智能绿色、互联互通、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强有力支撑。截至目前,亳州市已与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工业园区、浙江浦江经开区、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等8家长三角园区签署了《园区共建合作协议》。从上海、江苏、浙江等省转移到市高新区的传统产业,积极争取优先纳入《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

二是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率,助推企业发展。亳州市不断加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严格落实用地标准控制制度,逐步形成用标准管地用地的制度环境。鼓励企业通过自身升级改造,提高现有工业用地的土地利用率。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城乡规划及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扩大生产用房、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及地下空间利用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工业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对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企业,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2020以来,亳州市已依法依规批准3家企业进行改扩建、增加生产建筑面积。

三是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增加用地空间。认真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制度,按照“应处置、尽处置”的要求,扎实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行动。自2018年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亳州市已连续3年按时完成处置任务。截至目前,全市2009-2018年底批而未供土地已处置0.34万亩,闲置土地处置0.99万亩。

四是积极争取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用地需求。按照“计划跟着项目走”管理模式,积极做好国家和省重大投资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申报工作。2021年上半年,共编制上报2批省重大投资项目622个和1批国家重大项目10个,积极争取重大项目配置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同时积极做好各类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组卷上报省厅审批63个批次(项目)、10013亩。

五是大力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落实耕地占补衡。年来,亳州市大力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严格占补衡补充耕地管理,强化新增耕地质量建设,已连续20年实现了耕地占补衡。截至目前,全市可用于占补衡的补充耕地指标共1.1万亩,可满足产业转移集聚区重大项目用地需要。同时,积极支持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建设,为引江济淮工程、亳州机场和亳蒙高速等重大项目提供占补衡补充耕地指标0.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