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稳步推进承接省政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亳州市日前印发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审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稳步推进承接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

《方案》明确,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根据当地自然资源禀赋和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市土地规划整理中心负责报件受理、会审会议的组织、补正意见反馈等工作。报件会签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市政府,审批后以市政府名义批复实施。

《方案》要求,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依法依规行使审批权限;要严格依照审批流程,确保各项资料的真实和完整;要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质效、缩短项目审批时限;要切实履行好委托实施工作职责,不得将承接的审批事项再委托,确保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放得下、接的住、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