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院出台实施细则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8月11日,铜陵中院出台实施细则落实《中共铜陵市委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细则共8条,立足于法院审判职能,紧紧围绕提升法院审判效率、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年来,铜陵中院先后出台多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措施,以开展“双精活动”为抓手,开展“精准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主动把法院审判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通过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提高司法质效和程序质量,营造公公正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