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荣获“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8月20日下午,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金梅一行到龙子湖区法院调研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龙子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帅、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郑宝明、区妇联主席马玉玲等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查看了龙子湖区法院少年法庭及相关配套设施。金梅指出,年来,龙子湖区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一以贯之给予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了突出成绩。下一步,要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继续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出积极贡献。

根据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印发的《安徽省妇联关于表彰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被评为“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调研过程中,金梅向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了授牌。

今后,龙子湖区法院将进一步树立标杆、拔高目标、致力创新,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