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调整管道燃气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听证方案“有升有降”

3月28日,深圳市管道燃气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以网络视频形式举行,包括消费者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委会人员、专家学者、企业经营者、政府部门代表等参加了听证会。

会议重点对《深圳市管道燃气价格调整与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方案》(以下简称《管道燃气价格听证方案》)和《深圳市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方案》(以下简称《污水处理费听证方案》)进行了听证。前者拟主要调降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少降甚至不降。同时,合理确定气源采购价格上涨及其分担比例,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后者拟弥补污水处理定价成本,调整污水处理费计征方法,调整污水处理费用水分类,完善差别化收费机制。

《管道燃气价格听证方案》中列明了两种调价方案。方案一:降价金额全部用于降低居民气价,工商业以及电厂用户气价维持现有气价。居民综合用气价格由3.60元/立方米(居民实行阶梯气价,第一档为3.50元/立方米)下调至3.2024元/立方米,下降0.3976元/立方米。对应的居民配气价格为1.0967元/立方米。居民用气各档阶梯价格与食堂、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按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执行居民气价的,按照同等金额下调;不调整工商用户及电厂用户的销售价格。工商用户的的基准销售价格为3.9909元/立方米,电厂用户的基准配气价格0.1813元/立方米,对应的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6786元/立方米。

方案二:将降价金额大部分用于降低居民气价,少部分用于降工商业以及电厂用户气价。居民综合用气价格由3.60元/立方米下调至3.30元/立方米,下降0.30元/立方米。对应的居民配气价格为1.1943元/立方米。居民用气各档阶梯价格与食堂、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按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执行居民气价的,按照同等金额下调;调降工商用户基准销售价格。基准销售价格下调0.0818元/立方米,由3.9909元/立方米调降为3.9091元/立方米。调降电厂用户配气价格。基准配气价格下降0.0105元/立方米,由0.1813元/立方米下降至0.1708元/立方米。对应的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6474元/立方米。

会议还对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进行了听证。其中,当气源综合成本基准价累计上下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10%的时间连续达到90天时,适时启动管道燃气居民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终端销售价格与气源采购成本同步同向调整。原则上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每年联动上调不超过一次,联动下调次数不超过4次。对学校、医院等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一并实施联动。原则上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每年对工商业用户联动上调销售价格次数不超过4次,联动下调次数不限。当气源采购成本上涨且影响到工商用户销售价格基准价上涨超过20%时,由价格主管部门调整对应的基准价。

《污水处理费听证方案》中也列明了两个调价方案。方案一:居民和非居民按同等涨幅调整,综合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拟由现行的0.9286元/立方米(按用水量100%计,下同)调整到1.3439元/立方米,涨幅44.7%。其中,居民类污水综合收费标准调整由0.8167元/立方米调整到1.1820元/立方米,涨幅44.7%,第一、二、三阶梯收费标准分别为1.08元/立方米、1.63元/立方米、3.25元/立方米,合表用户收费标准为1.28元/立方米;非居民类综合污水收费标准由1.0127元/立方米调整到1.4657元/立方米,涨幅44.7%;特种用水收费标准由1.8元/立方米调整至2.61元/立方米,涨幅45%。

方案二:控制居民涨幅,非居民和特种用水补齐剩余成本缺口。综合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拟由现行的0.9286元/立方米调整到1.3439元/立方米,涨幅44.7%。其中,居民类污水综合收费标准调整由0.8167元/立方米调整到1.0894元/立方米,涨幅33.4%,第一、二、三阶梯收费标准分别为1.00元/立方米、1.50元/立方米、3.00元/立方米,合表用户收费标准为1.18元/立方米;非居民类综合污水收费标准由1.0127元/立方米调整到1.5350元/立方米,涨幅51.6%;特种用水收费标准由1.8元/立方米调整至3.00元/立方米,涨幅66.7%。

记者从听证会上获悉,参会代表倾向于选择“管道燃气价格调整方案一+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二”。经有关部门测算,两个方案一降一升,对居民家庭户支出的影响相互抵消,甚至支出略有下降。以深圳家庭户平均每月用水约21.2立方米,平均用气约14.2立方米,若按上述两个方案计,调整后每月管道燃气费用将下降约5.65元,每月污水处理费支出增加约4元,每月总费用支出将下降约1.65元。

【延伸阅读】

为何在近来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还要调降管道燃气气价?

深圳市发改委表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配气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2018年深圳市发改委对深圳市燃气集团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进行核定,调降了管道燃气非居民配气价格0.10元/立方米,综合配气价格为0.9618元/立方米;2021年深圳市发改委对深圳市燃气集团管道燃气业务开展了成本监审,2018-2020年的单位配气定价成本为0.5465元/立方米,较2018年的0.6076元/立方米核减了0.0611元/立方米,综合配气价格下降至0.7799元/立方米,较2018年降低了0.1819 /立方米。

在此基础上,根据深圳市天然气采购价格的变动因素,结合考虑国际天然气现货市场的中长期气价变动趋势,深圳市发改委拟定了此次管道燃气价格的价格调整方案和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方案。在主要调降居民气价的同时,根据《管理办法》完善深圳市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2020年国际天然气市场价格曾大幅下跌,2021年至今天然气价格又大幅反弹,连创新高。今后将通过价格联动机制,简化居民气价调价程序,提升非居民气价调整效率,对深圳市紧跟着国际市场联动的天然气采购环节变动情况及时予以反应,以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何要调整污水处理费?

深圳市发改委表示,一方面落实国家有关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的要求。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深圳市现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均低于上述标准。

另一方面,保障深圳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需要。

近年来,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等因素影响,污水处理成本进一步提高。经成本监审,2018—2020年深圳全市污水处理平均成本224103.89万元,平均售水量166762.06万立方米,单位平均成本1.3439元/立方米(按用水量100%计,下同)。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多年未调整,现行平均收费标准仅为0.9286元/立方米,已远低于污水处理成本。导致深圳污水处理费收支缺口逐年增大,2020年污水处理费支出已达43.3亿元,其中,污水处理费征收额仅14.8亿元,财政承担补贴达28.5亿元。因此,亟需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保障污水处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 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调整 污水处理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