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工作

本报讯     日前,天津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就健全基层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进行安排部署。

《意见》 要求建立简约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坚持“党建+应急管理”,着力强化党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基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提高基层应急网格化管理水平;建设务实管用的应急预案体系;建实专兼结合的应急力量体系,建设一专多能的基层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吸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建立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管理机制,结合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快完善城乡应急避难场所,打通预警发布“最后一公里”;形成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能力,有序开展先期处置、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营造全面覆盖的应急宣教培训氛围,分类组织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和应急救援队伍技能培训。

《意见》 要求应急管理、民政、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基层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各区要将加强基层应急救援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融入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中一体推进、持续用力;要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积极宣传报道先进典型事迹,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津应宣)

关键词: 应急管理工作 社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