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资讯:山东:明确23个行业301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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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高文静报道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再次联合省财政、工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能源、消防救援等9个部门、机构,制定出台《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2022版)》,进一步细化奖励情形、金额等内容,在前期出台的《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基础上着力推动“四个创新”。

创新设置年度版本。《标准》规定了事故隐患情形、违法行为情形、奖励具体额度、行业领域具体受理部门等内容。考虑到《标准》规范的事故隐患情形、违法行为情形依据的相关标准不断在更新,众多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在调整完善,制定年度版本使《标准》能与时俱进。

创新覆盖全行业奖励情形。《标准》明确了23个行业的301项奖励情形,且针对每一项隐患和违法情形,都具体明确了举报受理部门,让群众明确知道“我要向谁举报”。

创新设置高数额奖励区间。《标准》对有功举报人分档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等额度的现金重奖。比如,举报“地下矿山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的,查实后最高奖励50万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标准》还区分了30万元至50万元、10万元至30万元、2万元至10万元、2万元以下等区间,分别对应301项奖励情形中的13项、32项、135项、121项情形。

创新按照处罚金额高比例进行奖励。《标准》规定,对各行业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在国家规定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15%计算的基础上,山东省的奖励金额大幅度提升为参照行政处罚金额的50%计算,对举报人予以重奖激励。

关键词: 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