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财政局:多举措强化直达资金管理惠企利民促发展

一、限时分配,单独调拨。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的28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在接收省级资金指标文件后30内完成指标分配、下达,并在指标分配文件下达后3日内及时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同时,国库部门对直达资金实行单独测算调拨,在拨款凭证上明确“直达资金”标识,优化资金调拨中间环节,以确保直达资金以最快速度直达基层。

二、强化落实,提高效益。将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县区财政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直达资金通报管理机制,按月通报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督促各载体切实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

三、加强监督,全程监控。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各级次直达资金台账,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管理。实时跟踪掌握直达资金各项指标从财政部门分配到预算单位使用,直至最终收款人的完整资金流向。结合监控系统预警功能,对支付数据异常的及时提示核查,确保资金支付安全规范,真正发挥直达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