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刘集法庭:烈日之下实地勘察 现场调解化纠纷

日,固镇法院刘集法庭调解了一起关于大门安装费用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被告夫妻二人找到原告李某要求定做室内门及两樘大门,李某便开车带着夫妻二人到已经安装的客户家看了下实际安装效果,被告夫妻二人看后表示很满意,当日就确定了安装门的样式、颜色、交货时间、价格等,双方约定价格为11000元,被告夫妻二人当场交了200元定金,并承诺大门安装完毕后,足额支付剩余款项。大门安装完毕后,被告夫妻二人认为门角处有微小磕碰,应该是门存在质量问题,遂不愿支付剩余7000元费用。为此,原告李某多次让被告亲戚从中为其调解,但是最终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承办法官知道事情原委之后,立即赶往大门的安装现场,实地查看了大门的安装情况以及被告提及的安装问题,通过现场的实际情况与原、被告双方进行耐心地沟通协调,最终被告夫妻同意当场一次偿还原告李某53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