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财政局:凝聚财政力量 助力脱贫攻坚

年来,南昌县财政局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当成“一号工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工作向脱贫攻坚聚力、资源向脱贫攻坚聚集、力量向脱贫攻坚整合,精准扶持、靶向施策,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强化资金投入

坚持把资金向脱贫攻坚聚拢,积极作为,主动服务扶贫工作。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财政“十三五”规划,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稳步增长。自2016年来,县财政局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2亿余元。涉农项目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投向贫困村、贫困户。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

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两个一律”要求,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按照时间节点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资金支持的范围,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及时公开扶贫资金,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是夯实监管责任

每年开展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结转结余清理,对结转结余资金及时收回,着力推动存量结余资金消化。按照“谁安排、谁使用、谁负责监管”原则,切实发挥财政监管责任,建立完善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是强化绩效评价

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效益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通过自评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的方式,全面开展扶贫资金效益的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