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法院:和解履行效果好 司法为民获赞誉

今年初,巢湖法院槐林法庭受理了原告朱某诉被告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槐林法庭庭长汪昌荣收案后,为促进案件高效、便捷审理,及时联系原、被告,并多次前往被告住处,释法说理,进行调解,并顺利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分期按月支付下欠款项。和解结案后,汪昌荣每月电话联系被告,敦促被告按时履行,现被告已将和解款项履行完毕。为此,原告朱某冒着炎炎夏日,特地为汪昌荣法官送来锦旗一面,称赞其为“时代楷模,法官典范”。

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份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期待。法官办案不仅需要公公正,彰显法律精神,更需要人文关怀,积极探究案件背后的人和事,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及时主动向当事人阐明各种可能的诉讼风险,使当事人能够摒弃争议,回归理思考,进而为当事人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为具体案件提供具体可行调解方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并自觉履行。

法官提供用心为民的司法服务,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和正义,是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拉了法官与百姓的距离,赢得了百姓的理解、支持和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