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拍变偷拍成新型“城市牛皮癣” 监管部门需合力“挥拍”

在热门商圈,总有些手持“长枪短炮”的“摄影爱好者”,看见年轻漂亮的女孩经过便尾随跟拍。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这类“街拍”有些已经跑偏,有人肆意偷拍隐私部位,将“软色情”照片在网站、论坛上公开售卖,渐渐形成黑灰产业链,成为令人厌烦的一种新型“城市牛皮癣”。(2月23日《半月谈》)

据了解,街拍本身是一种艺术展现形式,通常用来记录一些城市人文环境。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崛起,街拍开始逐渐大众化、商业化。此前据媒体报道,京城时尚街拍胜地三里屯太古里附近,成了时尚年轻女孩“打卡地”。街拍内容的主角,大多为年轻时尚女性,拍摄重点基本集中在女性敏感部位,评论大多含有性暗示意味。当街拍沦为偷拍时,公民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均被侵犯。

特别是,网上存在许多发布大量偷拍照片的街拍网站,各种网站、客户端上,打着街拍创作名义发布偷拍视频、照片,街拍网站和偷拍者都可通过这些视频、照片盈利,渐渐形成黑灰产业链,成为令人厌烦的一种新型“城市牛皮癣”。问题是,由于拍摄地点大多位于公共场合,许多被偷拍者也无法确定对方偷拍是否违法违规,因而时常陷入维权困境。

目前,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等行为,归入了侵犯隐私权范畴。

对照上述法规,许多所谓的街拍创作,实际上是一种偷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因此,街拍变偷拍,亟须监管合力“挥拍”。首先,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监视、摄像设备的管理,尤其是加大对“偷拍神器”之类的“三无”产品的查禁力度,把好关口,堵住源头,遏制偷拍现象,保护公众隐私。同时,一旦发现偷拍行为,应依法追究刑责。至于有人将偷拍他人的照片或视频在网上公开发布和传播,以此牟利,已经涉嫌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受害者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让侵权者受到法律制裁。(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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