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明确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江苏省先行一步!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2月21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如此语境下,江苏省先行一步,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企业职工延迟退休政策,显然为全国统一实施带了个好头,其示范意义不容小视。

中国目前施行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的退休制度,是1953年制定的。这个政策是依据当时人均寿命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的。此外,由于我国执行了提前退休、买断工龄等多样性的退休政策,导致平均退休年龄偏低,比国外的平均数字年轻近10岁。目前,中国人均预期寿命77岁,工作条件也有了很大改善。现行退休制度对体力劳动者更显适合,对科研工作者、医生、教师、企业高管等知识型人群,在年龄上“一刀切”,或采取男女有别,均显得不尽合理。

可见,延迟退休年龄,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怎样做的问题。江苏在全国率先实施延迟退休政策,显然是破冰之举。特别是,江苏并非强制性的延迟退休,而是实行“本人申请、单位同意、人社备案、推迟退休、至少一年”的弹性自愿政策,将延迟退休年龄的选择权交给劳动者。在此基础上,全国应尽早出台统一的延迟退休政策。

具体而言,在中国可施行弹性延迟退休制度,对身体健康允许、社会需要的专门人才,推迟3至5年退休,其人力资本存量不因生理年龄老化而迅速衰退,他们如能晚几年退休,对社会的贡献大于给社会增加的负担,还能减轻社会的养老负担;而对长期从事高危、高污染以及劳动强度大,容易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也给他们一定的弹性空间,允许他们提前退休。(张西流)

关键词: 十四五规划 渐进式延迟 法定退休年龄 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