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徽州区法院:房屋回购起纠纷 耐心调解化干戈
“张法官,感谢您!终于帮我们把这件事了结了。”签完调解笔录,原告代理人感慨地说道。
6月21日,通过法官耐心说理、倾心调解,徽州区法院妥善处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3月,黄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田某支付380余万元,用于回购田某购置的一处房产,因田某未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产公司诉至法院。
受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经了解,2011年,田某在黄山某小区购置1套商品房,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与该小区开发商达成回购协议,并于2019年初签订《房屋回购合同》,约定房产公司按市场价回购该套房屋。后双方对该协议是否生效产生争议,田某将房产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一审、二审,最终判决房产公司支付回购款300余万元及逾期利息。
房产公司如期支付了相关款项,双方在协商办理过户过程中,田某提出自己购房后在院落里移栽了三棵树木,按照《房屋回购合同》约定,房产公司应按市价估值转让或回购该树木。经多次协商,双方对三棵树的处理未达成一致意见。
法官认为,该案案情虽不复杂,但属于之前双方关于《房屋回购协议》效力问题纠纷案件的衍生案件,前案经一审本诉、反诉,二审上诉、申请再审,耗时一年多才尘埃落定。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法官决定通过调解力促双方当事人消除芥蒂、达成和解。
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双方对案件的看法及争议所在,并希望通过开庭促成双方调解,却没想到开庭当天因分歧过大,无法促成调解。法官没有着急下判,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依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从判决的相关法律后果及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释法析理,提出兼顾双方利益又切实可行的纠纷解决方案。在法官耐心专业的分析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对三棵树木的处理及房屋过户手续办理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在法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