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家庭矛盾 切勿冲动处理

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的案件。

怀远县居民尹某因为和自己父亲发生矛盾,一时冲动之下就开车将停放在其父亲家门口的一辆小轿车撞毁,该小轿车归尹某的哥哥所有。法院认为尹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尹某系坦白,并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法院提醒:家人之间应该和睦相处,遇到矛盾也应该心气和的解决,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如果因为家庭矛盾产生冲突从而触犯了法律,司法机关也会秉公处理,切不可因为冲动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