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法院持续发力­­疫情防控下,“线上”办案神助力

7月23日,原告滁州某公司诉被告江苏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代理律师居住在南京市,疫情防控下无法到庭,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情况,积极寻求解决纠纷的新方式,为促成调解,建立法官、原告、被告三方调解微信群,在微信群中发起三方视频通话在线视频沟通。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引导当事人围绕货款数额、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磋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该案至此得到圆满解决。

7月26日,原告南京某公司诉被告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代理人因核酸检测结果一直未出,无法参加庭审,鉴于该案系公告案件,无法延期开庭,承办法官想到运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台在线进行庭审,在庭前准备工作中指导原告如何使用在线调解台进行远程视频连线。上午9:30分,视频连线成功,庭审如期顺利进行。

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面对突发的疫情形势,来安法院通过线上庭审与在线调解方式处理了相当数量的案件。以“线上”的方式办理案件,是来安法院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提高审判质效的有益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