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遗产分配起纠纷 家事调解促和谐

日,肥西法院桃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圆了被继承人王大爷“家和”的遗愿。

王大爷和李大妈系再婚重组家庭,婚前二人各有一名子女,均由前妻(夫)抚养。婚后二人相互扶持二十余载,未再生育子女。今年5月,王大爷因病去世。王大爷的女儿小王与其继母李大妈及李大妈的儿子小陈因王大爷遗产继承一事发生纠纷,以致成讼。

8月4日下午,涉案当事人及代理人准时到庭,桃花法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到庭人员进行逐一登记、测温、安检,确保参庭人员的健康安全。在庭前调解中,因王大爷遗嘱中处置的房产系其与李大妈的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未将夫妻共同的房产进行份额区分而直接分为四等份,进而引发当事人对该房产继承份额的争执,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商志强决定先转换场景,开庭审理,用庭审流程引导当事人理梳理事情脉络、陈述法律依据。庭审结束后,商志强在充分了解矛盾背景基础上,再次对当事人展开背对背调解。一方面从《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法律规定入手,劝导当事人尊重被继承人王大爷的意志,保护他的遗产处分权利。另一方面从情理入手,既肯定李大妈在王大爷患病期间的付出,又引导当事人体谅王大爷立遗嘱的良苦用心,从王大爷遗嘱本意劝解当事人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经过多轮沟通,当事人的差距逐渐缩小,最终于8月13日下午在法庭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

随着法律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有了立遗嘱的意识,在生前将财产进行合理分配,避免家人因遗产分配而发生争议、伤了和气。法官提醒,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财产,如涉及他人财产,将构成无权处分,超过个人财产部分的处分无效。常见的无权处分情形主要有遗嘱人误将夫妻共同财产不加区分直接处分,就如本案中的王大爷一样。要想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我们可以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有关规定设立遗嘱。《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立遗嘱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既可以选择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选择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此类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遗嘱人前后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直接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此外,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从法律及亲情上保障家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