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三个全面扎实推进绩效自评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压实预算单位资金支出主体责任,高新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2020年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0年,高新区将所有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列入绩效自评范围,涉及35个部门整体和518个项目。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各部门对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评。

二是全面审核自评报告。为进一步提高自评质量,财政局组织专家对所有自评报告进行审核评分,并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并由出具审核意见,督促部门优化完善自评报告。

三是全面落实结果应用。督促部门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压实部门责任,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在不断提升财政重点绩效后评价结果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结果的落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