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温情调解离婚案件获当事人感谢

日,肥东县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常某的一份感谢信,对肥东法院在调解其离婚案件中,对调解员及承办法官善解人意的话语及实际行动表示感谢。

常某出生于1951年,是一名上海女知青。在安徽插队时,常某认识了被告周某,后来恋爱、结婚,并生育一男一女。婚姻的开始,双方感情和睦,夫妻恩爱。后来双方回到上海生活、工作,因为三观不合,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夫妻感情慢慢淡薄。2009年,被告周某回到安徽肥东生活,双方分居至今。同年,原告常某曾向上海市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被告不同意离婚,原告常某自愿撤回起诉。但是在那之后,夫妻双方一直分居,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原告常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该诉前调解案件被委派给特邀调解员李金华调解。拿到案件后,经李金华多次电话耐心沟通后,双方同意到法院进行调解。法官助理考虑到原告常某系从上海远道而来,且已70多岁,首先对该案件进行了对接。经过法官助理和调解员悉心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离婚。考虑到原告需要坐高铁返回,法官助理当天加班制作调解书,完成后送达给当事人。

自2019年,肥东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以来,类似这样的调解案件数不胜数。调解员在诉前调解工作中,经常利用下班和周末的时间联系当事人,冷言冷语听过,发自内心的感谢也接受过。诉调对接法官则轮流排班对接调解,多的时候半天就要对接十几个调解成功的案件,为了方便当事人,经常顾不上吃午饭,或者直到晚上七八点才下班。调解员和法官们默默的奉献,耐心的调解,认真的工作态度,也换来了肥东法院诉调对接工作顺利的开展,也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